第12章 天生尤物(1/2)
一时间,公司上下对此事议论纷纷。
很多人都知晓程大伟和朱四海老同学的关系,议论此事的时候纷纷慨叹: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朱四海看上去人模狗样竟然做出这种对多年老友背后插刀的事?太卑鄙了!”
很快,公司法务规划科的人找到朱四海谈话,质询他,“为什么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诬告同事?”
朱四海满心窝囊,有口难辩。
他总不能实话实说,“这事其实是办公室刘主任按照秦副经理的指示交代自己干的。”
他和刘主任关起门来谋划此事的时候压根没有第三人在场,万一刘主任矢口否认局面只会对自己更不利。
这种情形下再把刘主任和秦副经理牵扯进来无疑是愚蠢的做法。
当法务督查科工作人员问话的时候,朱四海只能有气无力替自己辩解:
“我也是听工程管理科副科长丁成功说了这事,头脑一热就举报了,哪知道事情会是这样?”
公司领导在调查清楚“诬告程大伟事件”经过后,当天晚上便针对此事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原招商融资科长朱四海停止职务,等待处分!因为科长的任免要经过省公司的同意。
原项目推进部副科长丁成功在公示期间错误严重,失去提拔机会!
当晚的会议顺便研究了关于推荐程大伟同志提拔为公司招商融资二科的科长议题。
经一把手贾总经理极力推荐,秦副经理、谭副经理等人支持。
虽然在会议上侯副经理提出程大伟提拔为科长太快的异议,但是程大伟被提拔为招商融资二科科长的议题还是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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