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明珠,是侯府的掌上明珠。
幼时不用说,我就得尽了府中的宠爱。方楠那个家伙是我的哥哥,父亲母亲偶尔会训斥他,但从来不会训斥我。
又或者说,在这个府上没人敢训斥我。
我越发顽皮了,有时候也会闯下一些弥天大祸。比方说陛下赏赐的名画被我故意撕破,去宫里宴会时把酒倒到别的小姐衣服上,偷偷把父亲的印信藏起来,如此种种,我都做过。
父亲母亲总有忍不住想打我的时候,毕竟我实在是太过分了。
可是祖父不让。
他总是说,“明珠是个女孩子,长大之后快不快乐不知道,我们总得让她小时候快乐。”
于是父亲母亲都不打我,我不解,受尽万千宠爱,侯府又鼎盛一时,我长大怎么可能不快乐呢?
我长大了应当比小时候更快乐才是。
方楠好累啊,他每天都要习武。好歹我们是兄妹,我还是很心疼他的。他一点儿也不快乐,刚会走就要站桩。
父亲对他跟对我可不一样,总是虎着一张脸拿鞭子抽他,拿着棍子打他。嘴上还不依不饶着,“你是要继承我的,武功练不好怎么行?”
可他就是没有那根筋,又或者是生来就比我瘦弱,总是累的要死。
我就不一样了,我生来就强壮的很,从来没有生过什么大病的。我看着看着也想站桩练武了,方楠不行,我可以继承父亲啊。
我兴致冲冲的去找父亲,把这个绝佳的想法告诉了他。父亲没说别的,只是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明珠不是你的孩子吗?”
父亲的唇角嗫嚅了几下,最终还是沉默了。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与快乐相反的东西,——悲伤。我后来才明白那叫悲伤,但还是不太懂为什么小小的我会感到悲伤。
好像不为自己,而是为全天下与自己一样经历的人,为古往今来与自己一样经历的人。
父亲说不行,我到底还小,赌气了好几天就忘了这件事。
方楠实在是练不下去了,父亲也还是心疼他的。不让他练武了,说是给他找了别的路,让他去学习四书五经,然后去考科举。
我不知道什么是科举,但是我也想学四书五经。于是我又去找了父亲,”让我跟哥哥一起学吧。”
“不行,明珠。”
又是不行。
与上次一模一样的话。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我与方楠是同一个肚子里爬出来的,这一点我确信无疑。我们长得那么相像,绝对都是父亲的子嗣。
方楠比我早出生一点点,但我比他强壮很多,也聪慧很多。我们几乎没有分别,除了……性别。
他是男子,我是女子。
所以他行,我不行。
原来是这样啊。
我闹过几次,那么疼爱我的父亲、祖父全都无动于衷。母亲以为我只是爱玩爱闹,到了闲不住的年纪,还专门请人来教我女红、规矩。
可我不想学这些呀,为什么我不能和哥哥一样呢?为什么女子……不能和男子一样呢?
我渐渐长大了一些,明白了很多事理。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贵族,男女都不可以混为一谈的。甚至与别的人家相比,父母对我的疼爱已经是绝无仅有了。
于是我不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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