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打劫(1/2)
依照《蜕茧化蝶》的内容所显示,女主祝天晴在C市以成绩排名第一被金丽顿商学院录取,但因为家庭贫困,所以只能搬到A市最偏僻最便宜的出租房居住。当然,在她搬来的第二天,麻烦就出现了。
正打算出门逛逛的祝天晴在路过小巷的时候,碰到了刚与母亲吵架完闹离家出走的陆安安,还不小心撞了一把,然后,事情可想而知,正火冒三丈的陆安安简直是找到了一个发泄口,二话不说就对着女主开骂了,最后就是陆恩的英雄救美。
嗯,陆安安,这就是她要扮演的角色,为了不让陆恩认出她来,还穿了这身奇葩的衣服。午后的太阳毒辣的要人命,闷的人简直要抓狂。幸好女主居住的地方较为偏僻,几乎每个人影,如果被人当变态给报警了,那她就丢大了。
话说女主竟然敢一个人居住在这种偏僻的居民楼里,真的勇气可嘉啊……虽然文中说她是个挺阴沉的少女?不管怎么样,她现在喉咙干渴的跟点了把火似的,女主再不出来,明天的新闻就要写上“陆家二小姐渴死在小巷”的消息了!
“咔嚓——”
404的铁门终于被打了开来,人影似乎在拖着什么,用胳膊把门给挤开,陆平平摘下墨镜,屏住呼吸紧紧盯着缓缓走出来的人。
那是一个身穿土黄色衬衫瘦弱少女,肤色苍白,看似已经许久没出过门了,长长的刘海几乎遮盖了半张脸,一头乱蓬蓬的黑发被发绳松松垮垮地束着,脸上还带着副黑框眼镜,整个人格外的阴沉。
如果只是随意扫一眼,或许被丢进人海就找不到了,但若仔细观察的话,反而会觉得这个少女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不管是那清澈的眼睛还是气息,都给了陆平平一种意外的突兀感。
果然是女主角的魅力太不一般,就算还未“蜕变”,主角光环就已经让她在成为世界中心的一个点了吗。
【羡慕吗宿主?这比炮灰还要高级了好几个阶层。】
——我觉得还是打个酱油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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